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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新区安全生产“创安2021” 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1-12-01 14:3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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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攻坚年,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是各级各部门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为深入贯彻中、省、市、新区最新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全面助推新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档升级,经新区安委会领导同意,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自觉,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安全生产法治观念,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解决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问题。创新执法模式,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敢于动真碰硬,以高质量执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确保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二、工作目标

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以“一整治一减少三提升”为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再上新台阶,大幅提升新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全面整治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对标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行自查,执法检查中将重大隐患作为必查项,通过企业主动作为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隐患。

(二)大幅减少“三违”行为。深刻认识“三违”行为是威胁健康和生命的最大杀手,坚决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全面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三)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水平。采取“行业共性+企业个性”模式,进一步优化责任清单,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层分级、到岗到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落实机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四)全面提升“双控机制”。企业全面辨识管控风险,制定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清单,聚焦重大风险查隐患,用执法手段推动新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解决企业风险辨识不清不明,管控措施不严不到位问题。

(五)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执法行动,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一次安全生产法制教育,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有效执行。

三、检查对象

结合新区实际情况本次专项行动的主要检查对象为危化、工贸、建材企业(应急分局)、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建交局)、特种设备(市场监管分局)、文化旅游(项目中心)、民爆物品(公安分局)的重点企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行业建立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各单位原则上要将各自领域的重点企业纳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一般检查企业进行抽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日常执法检查的情况,将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条件差、易发生事故的企业纳入到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

四、工作重点

(一)摸清企业底数,建立详细名录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行业对新区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摸梳理、逐一排查核实,摸清新区各行业全部企业的具体数量。根据企业性质、规模、主要风险、行业类别等关键因素,分门别类的建立各行业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见附件45),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严格对标对表,全面自查自改。依据各行业领域风险特点,结合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分行业领域建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并印发至企业。企业对标执法检查要点并结合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清单,进行全面、深入自查自改,找出安全管理的症结和薄弱环节,制定强力措施予以消除,大幅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聚焦事故隐患,严查“三违”顽疾。事故隐患是引发各类事故的直接诱因,而重大事故隐患是引发重大事故的直接诱因,各行业要详细对照本行业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将重大隐患作为执法重点,全面排查消除重大隐患。督促企业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隐患排查的必查内容,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三违”行为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针对各行业“三违”行为多发频发、屡禁不止的现象,保持严处重罚的打击力度。

(四)突出清单管理,提升安全水平。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以清单形式具体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线监管人员和企业班组、岗位人员身上,确保安全生产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清单精准落实到位。

五、组织方式

采取“企业主动排查+专项执法检查”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20215月底)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见附件6),并迅速印发至相关企业,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问题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为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改问题隐患的主动性,凡是企业在自查阶段已将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各企业要在2021530日前将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书面报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按期整改到位。

(二)第二阶段:专项执法阶段(20216月至11月)

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制定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合理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可将专项行动与日常执法计划有机结合开展,确保行动结束后重点检查企业达到全覆盖。

1.新区安办组织检查督导组对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纳入安全生产2021年党政同责目标考核;新区安办成立1个检查督导组,分别由新区安办主任、党政办相关领导担任行动组组长。

2.新区安委会办公室统筹负责汇总本区域监管执法

新区安委会办公室统筹负责本辖区监管执法工作。各行业领域相关部门要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在专项行动期间,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执法行动中,每月执法检查企业不少于3家。相关领域没有企业的,请有关部门在统计表上填无盖章报送安办。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112月)

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新区安委会成员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行动检查情况,形成工作专报,提炼经验做法,不断改进提高。健全完善企业提档升级档案,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指挥调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专项行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及时开展工作情况和各类政消息的报送工作。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安排1名专职联络员,收集汇总上报新区执法情况,新区安办将定期对各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约谈。

(二)明确工作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行业专项行动计划,可参照应急分局“创安2021”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附带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制定各行业重点检查清单及行动方案。要强化各行业部门间和业务股(室)与执法队伍的协作配合,有序有力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真正做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好落实”,通过专项行动坚决消除本行业容易引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通报、移送、跟踪机制,加强与司法分局协调联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抓住今年31日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契机,严厉打击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有关设施、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现场处理和行政强制措施、未经许可非法组织生产作业活动等严重违法行为,铲除安全生产顽疾,提升监管执法权威和效能。

(四)创新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推行企业先行对标检查内容自查自改再进行执法的模式,给企业充足的自查自改时间,企业可邀请相关专家协助自查自改。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执法组每赴一个企业,要将执法检查与督导相结合,可以邀请新区涉及部门的执法骨干进行观摩。检查前,对企业进行安全管理能力测评;检查时,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务必在现场全程参与;检查完毕,组织相关行业所有企业及执法队伍参加执法反馈会,通过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法制警示教育,提升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水平。

(五)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执法震慑。要加大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营造强大声势。集中开展新闻采访专题活动,重点报道执法进展情况,曝光非法违法行为、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放大执法效果,形成执法威慑,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各行业管理部门可以适时组织相关主流媒体对各自执法检查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六)突出考核导向,强化激励约束。将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度新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考评,并定期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专项行动结束后,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执法人员和专家进行通报表扬,对开展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

新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于514日前将专职联络员、专项行动方案、各行业执法企业名录库以及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汇总后报送新区安办;专项行动统计汇总表每月20日前上报;129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

联 系 人:赵勉菱

联系电话:08252921509

电子邮箱:snhdajfj@qq.com

 

附件:遂东安办〔2021〕23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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