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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河东新区林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河东新区林长会议成员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河东新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4-08-28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新区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

按照《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遂东区办函〔2021〕162号)要求,为完善健全新区林长制责任体系,经新区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同意,决定调整河东新区林长制会议成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区林长、副林长

县级林长:潘化荣  党工委书记

张  宽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县级副林长:唐钰玺  党工委副书记

二、新区林片长

蒋佰华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张志敏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  波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瑞轩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街道办(管理办)级林长: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林长会议成员: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部、财金国资局、发改局、建设交运局、社事群工局、自规分局、公安分局、司法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分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大队主要负责同志。

河东新区林长制办公室设立在自规分局,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县级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新区各级林长及成员单位若有人员发生职务变动,由相应职务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职能职责

(一)新区林长: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依法治林,建立并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预防和处置森林灾害。负责统筹协调新区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林长制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新区林长制办公室: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新区林长制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职责,负责牵头落实林长制工作;落实新区林长会议和新区县级林长、副林长和林片长确定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同步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三)新区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落实林长制相关工作(详见附件2)。

附件:1.新区县级副林长、林片长联系指导片区责任分工表

    2.新区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遂宁市河东新区林长制办公室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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