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新区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
按照《遂宁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河东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遂东区办函〔2021〕162号)要求,为完善健全新区林长制责任体系,经新区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同意,决定调整河东新区林长制会议成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区林长、副林长
县级林长:潘化荣 党工委书记
张 宽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县级副林长:唐钰玺 党工委副书记
二、新区林片长
蒋佰华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张志敏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陈 波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瑞轩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街道办(管理办)级林长:各街道办事处(管理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同志。
林长会议成员: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部、财金国资局、发改局、建设交运局、社事群工局、自规分局、公安分局、司法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分局、市场监管分局、消防大队主要负责同志。
河东新区林长制办公室设立在自规分局,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县级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新区各级林长及成员单位若有人员发生职务变动,由相应职务负责人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三、职能职责
(一)新区林长:负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组织完成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安全任务,依法治林,建立并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预防和处置森林灾害。负责统筹协调新区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林长制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新区林长制办公室:在本级林长的领导下,承担新区林长制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职责,负责牵头落实林长制工作;落实新区林长会议和新区县级林长、副林长和林片长确定的事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同步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三)新区林长制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负责落实林长制相关工作(详见附件2)。
附件:1.新区县级副林长、林片长联系指导片区责任分工表
2.新区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遂宁市河东新区林长制办公室 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东新区分局
2024年6月4日